15807933733
张茜律师,上海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核心内容:道路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和类型道路运输合同特征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等等。道路运输合同根据运输对象、运营方式、涉外因素、是否支付运费等进行分类。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道路运输合同的特征与类型
一、道路运输合同及其特征
1、道路运输合同的概念
运输合同,又称之为运送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8条的规定,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2、道路运输合同的特征
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有偿合同。
运输合同既有诺成性合同,也有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合同的成立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
如:包车运输合同、整车运输合同。
√实践性合同:合同双方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须交付标的物。
如:零担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的客体为运输行为或运输劳务。
运输合同大都是标准合同。
运输合同具有强制缔约性。
财政部、国税总局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政策通知,即《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公平税负,现就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24日
相关知识介绍:
1、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2、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3、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