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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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可以怎么做?买房合同公证的作用

添加时间:2021年3月23日 来源: 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http://www.qzhtssls.com/

  张茜律师,上海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可以怎么做?

  买卖双方就商品协商后,签到买卖合同后,卖方已经发货了,而买方一直不支付货款,那么卖方可以怎么做到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条件在下文一一介绍。

  买方一直不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起诉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如果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申请人需要举证吗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应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申请执行人了解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自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有困难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调查。但申请执行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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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公证的作用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签订买房合同,双方可以对其协商,予以公证,那么买房合同公证的作用有哪些呢下面就由为大家一一介绍买房合同公证的作用、买房合同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买房合同公证费用有多少,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买房合同公证的作用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既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内容合理合法,又可以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合同,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买房合同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 。

  4、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7、内销商品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三、买房合同公证费用有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以合同成交价计算,按成交额的比例计收。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后,签订出售合同再进行公证的,每份合同只收200元人民币手续费。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上海市有关部门决定对购买空置商品房合同进行公证的,公证费减半收取。所谓空置商品房,是指自竣工验收日起已经空置满一年的商品房屋。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买房合同公证的作用;的法律内容,让公证机关对买房合同予以公证,可以加强合同的效力,想必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大家已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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