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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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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都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9月11日 来源: 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http://www.qzhtssls.com/

  张茜律师,上海执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

  2, 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

  3, 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作出签订合同的决定;

  4, 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否则该当事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5, 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另外,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还应当根据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认识能力进行。

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都有哪些

  生活中很多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并不是说签订交易合同才是,实际上就连你去超市购物发生的也是合同关系。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都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加重对方、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无效合同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定吗

  法院一般不主动认定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通过诉讼申请法院进行认定。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合同无效,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也达到了稳定交易关系和鼓励交易的目的。你如果想要主张自己的相关利益的话,建议直接去法院申请认定合同无效。

  三、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怎么办

  1、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2、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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