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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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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电梯广告合同的注意事项 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

添加时间:2022年9月26日 来源: 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http://www.qzhtssls.com/

 张茜律师,上海执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签电梯广告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们在坐电梯的时候都会看到各具特色的广告海报,商家为了提高知名度也是想尽办法。那么在签订电梯广告合同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为大家介绍关于签电梯广告合同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广告经营者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首先要审查对方是否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有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者;是否具有承办或代理自己广告业务的经营范围;对无合法经营资格或超出经营范围的;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其次,了解对方有无;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没有;广告业专用发票;,不能与之签订合同。第三,了解对方广告服务水平、广告设计制作能力、设备和人员素质等情况,判断对方能否完成自己委办的广告项目。广告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有严格要求,并非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从事广告活动。


  第六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申请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根据该条规定,经营广告业务的,应当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申请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违反规定与他人签订广告发布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不得履行;已开始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将根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取缔广告经营者的非法经营活动,并没收非法所得,处5000元以下罚款。




  二、广告合同约定的广告内容应合法。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诸如此类的禁止性规定,在广告法及其相关法规中随处可见。因此,广告经营者在签订广告发布合同时,必须审查广告内容,不得发布违法广告。否则,广告监督治理机关将没收广告经营者的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三、广告合同应约定违约后的处理方式。


  只要有利益,就会有纠纷。所有的纠纷皆因利益而引起。在广告合同中,由于双方的利益并非一致,因此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也就不可避免。非凡是广告活动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更轻易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导致一方或双方违约。


  从理论上讲,即使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后的处理方式,当一方违约后,守约方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非常清楚,假如在法庭上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实损失的存在,哪怕有一百万的损失,法官也可能;爱莫能助;,一分钱也不予支持,而要证实损失的存在有时并非易事。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签订电梯广告合同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电梯广告合同的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

  合同在经济是生活中是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凭证。一旦出现了纠纷合同就成为了判断归属的重要依据。经济生活中还涉及到税收等问题,那么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


  1、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代理合同印花税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三、委托代理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四百一十三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做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四百一十七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百一十八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四百二十条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本法


  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及时纳税。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您来进行相关事项的咨询。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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