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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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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合同履行地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来源: 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http://www.qzhtssls.com/

 张茜律师,上海强制执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核心内容: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的,购销合同履行地为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交货地点。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以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购货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二、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合同履行地

  当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十分注意合同条款的约定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接下来和学习一下,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合同履行地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合同履行地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特征


  财产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较,有以下不同的特征:


  1、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此外,根据需要也可以建立其他少数保险企业作为补充,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批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才能开展业务活动。


  2、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一定方式为要件的合同。中国《经济合同法》第25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5条规定:;投保方提出投保要求,填具投保单,经与保险方商定交付保险费办法,并经保险方签章承保后,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方并应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向投保方出具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这都反映了财产保险合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法律要求。


  3、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方负有按期向保险方交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方负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并对所保财产或利益造成损失时,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的义务,双方互有给付义务,所以是双务有偿合同。但财产保险合同与一般双务有偿合同相比较又有其特殊性。保险方的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并给所保财产或利益造成损失时,才需履行;而且除了两全保险外,保险费就归保险方所有。实际上,保险方的义务是对投保方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因此,财产保险合同是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4、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条款及格式都是由保险方事先拟好的,投保方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自由,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条款。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合同履行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就是的回答,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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