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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如何处理 居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来源: 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http://www.qzhtssls.com/

 张茜律师,上海强制执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无效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如何处理

  核心内容: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下面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不发生创设抵押权效果。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多样的:


  1、主合同无效导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


  2、因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身的原因而无效,这些原因包括:《民法通则》上的无效原因: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原因掩盖非法目的等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无效原因,如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知识延伸:


  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分别为抵押人与抵押权人。


  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要理解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抵押人不一定是债务人,债务人也不一定是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提供抵押物的可能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非债务人的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抵押权人只能是债权人,并且抵押权人的身份以债权人身份为前提,抵押权人不可能将债权转移给别人,而只给自己留下抵押权。





居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的诺成合同,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居间合同纠纷,比如存在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那居间合同无效条件是什么居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居间合同无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情形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8、内容不合法的合同;


  9、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所以,居间合同无效的有:


  1、居间合同违法无效


  2、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也可能无效


  3、居间合同被撤销后无效。




  二、居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形式。


  3、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存在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应大于过失一方的。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是基于缔约过失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居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居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等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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