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张茜

15807933733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专利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

添加时间:2023年3月2日 来源: 上海强制执行律师   http://www.qzhtssls.com/

 张茜律师,上海强制执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利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核心内容:专利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转让专利要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受让人必须是为了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的。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专利存续期内有效,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等。为您一一介绍。


  专利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二、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三、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运输业也随之繁荣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伴随着各种运输纠纷的发生,那常见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是怎样的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

  1、单证纠纷。

  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2、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

  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


  3、延迟交付纠纷。

  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


  4、运杂费纠纷。

  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而发生的纠纷。


  5、运输工具损害纠纷。

  这是指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二、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协商

  运输合同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还是无法解决的,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手段。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是解决纠纷最终的途径。运输合同纠纷可以按照我国的诉讼程序,由一方或双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根据适用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三、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在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同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即包括一方不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如无故拖延运输期限,又包括在运输过程或者到达目的地时,托运的物品被损坏、丢失,或者对运输工具、设备造成损害,以及旅客人身遭受损害所发生的赔偿纠纷。因此,与《民事诉讼法》第24条和25条规定的合同纠纷。这类合同纠纷,可能发生在运输合同始发地、中转地、也可能发生在运输到达地。当事人因为上述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经过双方协商,可以自行解决,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具体清楚的了解到运输纠纷的分类,发生纠纷也不要害怕,解决纠纷的途径也是很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联系电话:15807933733

全国服务热线

15807933733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